曹参议看了看纹丝不动的崔阅,长叹了一口气。
一句软话也不说,这俩父子啊,真是气死个人啊。
在李叔的带领下,顾知兰来到城南那处房子,第一眼便十分喜欢。
院外粉墙环护,绿柳周垂,屋里阳光充足,摆设华贵又不失雅致,一看就是又有钱又有情调,很合顾知兰的审美。
顾知兰说道:“李叔果然风雅,难怪把南洋书肆也布置地如此雅致。”
李叔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,笑呵呵道:“知兰姑娘过奖了,这房子原是拙荆看中的,留给远房表妹暂住,后来便闲置下来。”
顾知兰一笑:“李叔对夫人可真好,您的夫人是有福之人。”
李叔虽然长相一般,又胖,但对自己老婆那是真好,处处小心体贴,别说在这个男尊女卑的年代,就算是放在现代,也是妥妥的大暖男一个。
顾知兰虽然一心事业,但也觉得,若能像《父母爱情》中的安杰那样被江德福宠一辈子,也真的很幸运。
只是,好的因缘是凤毛麟角,可遇不可求的。
不像搞事业,付出一定会有回报,不断地打怪升级,成就感满满,那种把一切掌控在自己手中的感觉太好了。所以顾知兰选择做个事业流。
李叔一笑:“哈哈,崔阅那小子,别看他似乎有点不着调,实则心细如发。哎,将来不知道会是哪家的姑娘,有这么大的福气喽。”
说这便拿眼神瞟向顾知兰。
顾知兰只是淡然一笑,避开李叔的眼神,转而询问房子的价钱。
李叔不由得有几分失望,哎,顾知兰这明摆着对崔阅兴趣不大,这傻小子估计要伤心了。
李叔把房子原价卖给了顾知兰,本来也不为了挣什么钱,这房子遇到顾知兰也算是有缘。
双方签下草契,去官府缴纳了契税,官府在契约上加盖红印,这房子便正式算作顾知兰的了。
忙完一切,顾知兰和李叔回到南洋书肆,发现崔阅已经等候多时,他来和顾知兰辞行,明日便要启程回雍州了。
得知顾知兰这个行动派已经火速买了房,崔阅无奈叹气,本想着能离得近点,一解相思之苦,没想到他要回雍州了。
顾知兰也有点错愕,没想到他说走就要走,于是提议晚上设宴辞行。
顾知兰觉得去月桂楼那种地方,显得很官方,像是商业聚餐。
还不如就在书肆后面的小院,那里环境清幽,最主要的是,顾知兰馋酒了,尤其李叔私藏的那瓶女儿红,垂涎已久。
再配上烤肉、烤鱼,简直不要太美味。
顾知兰好喝酒,这个习惯是穿越前带来的。
那时她生活在炎热的南方城市,每天早上出门前都会把啤酒连同两个玻璃酒杯放在冰箱里冰着,晚上回到家倒上一杯冰镇啤酒,人生简直不要太圆满啊。
李叔痛快地拿出私藏的女儿红,递给崔阅时小声说道:“你小子,借着这次机会,至少表明你的心意啊。知兰姑娘这样的女孩子哪个不爱,被别人抢走了,我看你上哪儿哭去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