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叔哈哈一笑,摸着自己的大肚子说道:“嗨,你看知兰姑娘那个眼神,李叔还看不出来,毕竟李叔也年轻过嘛,哈哈。”
崔阅和李叔也算是忘年交,当年他的话本写作风格过于前卫,别的书肆都不敢收,只有李叔慧眼识珠。
于是便把自己的苦恼倾倒而出:“那你说,她为何对我一点兴趣都没有?”
李叔瞪大了眼睛:“不会吧,你长得这个样子,又这么风度翩翩,才华横溢,哪有女孩子会不喜欢呢?”
旋即又摸着下巴说道:“不过感情这事没法说,当年追求我娘子的人好几个,有的比我高,有的比我帅,有的比我有钱,我娘子就看上我了,哈哈哈。”
崔阅凉凉看了李叔一眼,好嘛,你是来安慰人的么,还是来撒狗粮的?
触及到崔阅眼中的寒意,李叔不由得打了个哆嗦,收敛了笑容:“那个,你就是桃花长缨,是《东厢纪事》的作者,这个事,知兰姑娘知道吗?”
崔阅摇摇头。
李叔恨铁不成钢一般说道:“为何不告诉她呢,她很喜欢《东厢纪事》的,第一次来书肆,本是要卖注解的,就被你的书吸引去了,若她知道你是桃花长缨,得多崇拜你啊。”
他清了清嗓子,正儿八经说道:“这男女之间的情爱生发是不同的,男子多是因为怜惜,而女子多是因为崇拜。”
“真的?”崔阅眼睛亮了几分,这和有经验的人交流就是不一样,他和初九聊感情的事,聊破大天两个臭皮匠也没个主意。
“当然啦。”
崔阅又想了想说道:“那这件事你想办法告诉知兰,我自己去说,跟王婆卖瓜差不多。”
李叔心里翻了个白眼,看你小子一副风流倜傥的样子,还以为多有经验,原来这方面也不过是一个小白。
李叔说:“那行,你把第四册写出来,然后装作不经意得在知兰姑娘面前交给我,这样她不就知道了么?”
崔阅眼前一亮:“我现在就回去写。”
看着崔阅屁颠屁颠的欢乐背影,李叔长长得呼出一口气,催稿成功,心里乐开了花。
而另一边的顾知兰也在想着心事。
崔阅那句半开玩笑的“以身相许”还回荡在耳际,他的心意,顾知兰不可能毫无察觉。
只是现在顾家尚处于险境之中,她哪有心思在小儿女之情上。
退一步讲,即便后面顾家脱了险,顾知兰也不想。
穿越前她只在高中时有过一段校园恋情,对方其实和崔阅有点像,也是这样的阳光少年,但后来两人去了不同的城市,选择了不同的路。
那之后她便一心事业,觉得这样也挺好的,女人没必要一颗心全在男人身上,悲欢喜乐全为一个臭男人,那多没意思啊。
来到这个时代后,顾知兰内心更加坚定,不能依赖男人,必须自己强大起来。
看看吴双卿,就知道这个时代下女子生之艰难,看似婚姻是唯一的出路,实则那是最大的绊脚石!
吴双卿是不可多得的才女,她的诗词颇有李清照的风骨,仅就诗词这块,顾知兰也自叹不如。
可纵然这样的才女,也只能在婆家被婚姻所搓磨,失去了全部的灵气。
顾知兰不想这样。
眼下顾家人全力支持她,可若是嫁到了夫家,会这样支持她做自己想做的事吗。